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含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事业单位)。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部分省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省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审流程(以多数省份为例)
| 步骤 | 备注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用单位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审核表》 | 包括经营情况、节目制作量、财务数据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备案截图、播出证明) 其他省局要求材料 |
各地略有差异,以省局通知为准 |
| ④ 提交初审 | 提交至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 | 有些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 ⑤ 等待结果 | 省局审核后,在系统内标注“合格”“不合格”或“暂缓通过” | 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类型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 | 继续持证经营 |
| 暂缓通过 | 材料不齐或业绩不足 | 限期整改,逾期吊销 |
| 不合格 | 无实际经营、无节目产出、虚假申报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建议 |
|---|---|
| 无节目产出怎么办? | 可提供“节目备案回执”“拍摄计划”“合作意向书”等,证明有实际经营行为。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先续证(延期)再年审,否则直接作废。 |
| 公司地址变了怎么办? | 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参加年审。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代办机构正规,避免虚假材料。 |
✅ 六、年审入口(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官网地址: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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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财务报表、节目备案记录。
- 关注省局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会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发补充通知。
- 保留截图:所有上传材料建议本地备份,防止系统问题。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必须完成年审,无业绩也要“零申报”,否则许可证会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或省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