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4月底,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栏目 → 登录系统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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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上+线下结合,或额外提交纸质材料,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内填写)
|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主要作品、营收情况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财务报表 | 部分省市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非必须,但建议准备) |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首次未报 |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被吊销后 |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登录系统试填,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密码找回:如忘记系统密码,需联系发证机关(多为省广电局)重置。
- 零申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零申报”,不能留空。
-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IE11或360兼容模式),或避开高峰时段 |
| 机构已注销? | 需先注销许可证,否则仍需年报 |
| 许可证过期? | 过期未续仍视为有效,必须年报 |
✅ 八、查询是否已报
登录系统后,首页会显示“已提交”或“未提交”状态,也可联系当地广电局查询。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线上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找你所在省份的年报入口或系统操作手册(图文版),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