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4月底,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栏目 → 登录系统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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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上+线下结合,或额外提交纸质材料,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内填写)

模块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主要作品、营收情况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财务报表 部分省市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非必须,但建议准备)

✅ 五、未报后果

情况 后果
首次未报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被吊销后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登录系统试填,避免3月系统拥堵。
  2. 密码找回:如忘记系统密码,需联系发证机关(多为省广电局)重置。
  3. 零申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零申报”,不能留空。
  4.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IE11或360兼容模式),或避开高峰时段
机构已注销? 需先注销许可证,否则仍需年报
许可证过期? 过期未续仍视为有效,必须年报

✅ 八、查询是否已报

登录系统后,首页会显示“已提交”“未提交”状态,也可联系当地广电局查询。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线上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找你所在省份的年报入口系统操作手册(图文版),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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