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电子化)
- 全程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 登录后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
✅ 四、年检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度业务开展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节目备案或播出证明材料 | 如有制作节目,需提供播出平台证明或备案号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平台提供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 | 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6个月内复查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长期无业务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事项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注意事项(2025年新增)
- AI生成内容需备案:如使用AI合成主播、虚拟人、AI配音等,需在报告中单独说明。
- 短剧、微短剧需备案号:即使1分钟短剧,也需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平台备案号。
- 外资背景需特别说明:如有VIE结构或外资股东,需额外提交穿透说明。
✅ 八、建议操作流程(3步)
- 1月登录平台,填写年度报告并上传材料
- 2月内完成提交,等待初审(7个工作日)
- 3月查看结果,如“基本合格”立即整改并提交补充材料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均有【年检专栏】,可查询本地细则
如你提供单位名称、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是否已逾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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