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
财务情况 营收、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持证情况
奖惩记录 是否被处罚、通报

✅ 四、注意事项

事项 说明
零申报 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零申报”,否则视为未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法人签字 需上传法人签字盖章的PDF年报表
省级审核 提交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才算完成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连续两年未报,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盖章扫描件 → 4. 提交等待审核 → 5. 截图保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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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 如果你是2024年新领证,也需要在2025年1-3月报2024年度年报(即使只持证一天)
  • 若许可证已过期未续,仍需完成最后一期年报

📞 如遇到问题

可拨打当地省级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电话,或联系:

  • 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111(工作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省级系统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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