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MCN、短视频公司、影视工作室)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监管)

✅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通常为3月31日前 向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提交年审材料
结果公示 4月-6月 公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单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审申请表(官网下载)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6. 节目样片或备案信息(如有)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地区要求)

✅ 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含义 后续影响
合格 正常经营,无违规 可继续持证经营
基本合格 存在轻微问题 限期整改,下一年重点审查
不合格 严重违规或长期无业务 吊销许可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制作传播违法违规内容(如低俗、虚假、未备案网剧)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网址:http://gdj.beijing.gov.cn

✅ 建议:

  • 提前准备: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收入
  • 节目备案:若制作网剧、短剧、动画等,务必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可能被视为违规

📌 小贴士:

如果你公司是2023年新拿证2024年也需要参加年审,即使只拿了证没做业务,也要提交“零申报”报告,否则可能被列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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