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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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业务开展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部分省市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填写年报信息并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
-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需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撤销许可证。
- 续期挂钩:未按时年报,可能影响许可证到期换证。
- 地方差异: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可能有额外要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属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
| 年报后还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 大多数地区不需要,除非特别通知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等)
- 加入当地广电局或行业协会的微信群,获取最新通知
- 如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报入口或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