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等)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2月-3月 | 机构通过“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 |
| 初审/复审 | 3月-4月 |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 |
| 结果公示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节目制作样本(如已播出节目片花、版权证明)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主动注销 | 可自愿申请注销许可证 |
✅ 五、常见问题(2025年重点)
| 问题 | 解答 |
|---|---|
| 未制作节目能否通过? | 可以,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筹备期),否则可能被判“不合格” |
| 人员社保中断怎么办? | 需补缴或提供说明,至少3名专业人员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自动失效,需重新走新办流程(更严格) |
| 跨省经营是否需多地年审? | 不需要,向发证机关(通常为省级局)提交即可 |
✅ 六、2025年新增重点(务必注意)
- 短剧制作机构纳入严查:若制作网络微短剧,需额外提交《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备案号。
- AI生成内容申报:使用AI合成节目的,需标注“AI生成”并提交技术说明。
- 外资背景审查:股东含外资的,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合规声明。
✅ 七、年审系统入口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专栏
✅ 八、建议(2025年)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社保、财务报表遗漏。
- 若2024年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
- 咨询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可获取地方细则(如上海要求额外提交“党建工作报告”)。
如需我帮你检查材料清单或模拟填写年审报告模板,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机构类型(如“北京/民营/主营短剧”),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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