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情况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 |
✅ 四、未年报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系统标记为“失效”)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合拍片申请等
✅ 五、年报完成后
- 系统状态变为“已年报”或“年检合格”
- 可下载打印年报回执或年检合格证明(部分省份提供)
✅ 六、注意事项
| 事项 | 提示 |
|---|---|
| 忘记密码 | 可联系当地广电局或系统技术支持找回 |
| 公司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
| 无业务 | 即使无节目制作,也要“零申报” |
| 外资背景 | 需特别注意合规性审查 |
✅ 七、各省联系方式(示例)
| 省份 | 年报系统入口 | 咨询电话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010-55565100 |
| 上海 | 上海市广电局 | 021-24022111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 | 020-61292110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节目备案清单
- 3月前完成,避免系统拥堵
- 如许可证即将到期,建议先年报再续证
📌 如需我帮你查具体省份的年报入口或模板,请告诉我:
- 公司所在省份
- 是否为持证机构(是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我可以给你直达链接+模板+注意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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