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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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纸质材料提交:

需提交至发证机关(通常是省级广电局或直辖市广电局)。


✅ 四、年检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备注
年检报告书(系统生成) 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盖章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加盖公章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 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 如有变更需提供

✅ 五、年检结果

结果类型 含义
合格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基本合格 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不合格 严重违规,可能吊销许可证

⚠️ 六、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1.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2.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4.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5. 存在违法违规制作行为(如未备案即发行网剧)。

✅ 七、年检通过后

  • 会在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
  • 系统更新状态为“正常”;
  • 可继续从事节目制作、发行、备案等业务。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网剧、网大、短视频栏目等也需持证制作,年检时需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号”上线备案号
  • 若机构已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年检系统已接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异常记录将影响企业信用。

✅ 九、建议操作流程(实操版)

  1. 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3. 填写年检报告书(包括业绩、人员、财务等);
  4. 打印并加盖公章;
  5. 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发证机关(如北京市广电局);
  6. 等待审核结果(一般1–2个月);
  7. 通过后领取盖章副本。

📞 如你不确定所属省份的具体要求

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查当地广电局的年检通知链接、地址、联系人、是否支持邮寄等最新信息。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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