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条件,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电视相关)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甚至吊销许可证。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登记事项(法人、地址、股权等)是否变更,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
| 是否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如涉敏感话题、低俗内容、商业违规广告等)。 | |
| 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如实际制作节目时长、发行量、合作平台等)。 |
| 网络视听平台 | 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如OTT平台违规直播、未持证转播IPTV等)。 |
| 安全播出 | 播出机构需提交安全播出报告(如事故记录、技术系统整改情况)。 |
| 财务与税务 | 部分省份要求提交审计报告,核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或虚假注资。 |
年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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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阶段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下载年审申请表。
- 对照《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表》逐项自查,准备材料(如节目备案记录、广告审查记录、股权结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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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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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线上提交:通过“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版(PDF格式)。
-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需递交纸质材料至省级广电局(如北京、上海需双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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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检查
- 省级广电局初审(30个工作日内),20%比例抽查现场(核查设备、节目存档、用户日志等)。
-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对中央直属机构或跨省业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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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 合格: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 整改:3个月内补正(如内容违规需提交整改报告)。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常见问题与风险
- 股权变更未报备:如引入外资或大股东变更,需提前报批(外资超49%可能吊销许可证)。
- 虚假业绩:节目制作机构虚报发行量,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 网络视听违规:OTT平台提供直播服务(如体育赛事、新闻),需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PTV牌照,否则按非法转播查处。
建议
- 提前3个月启动自查,重点核查内容审核记录(如广告、综艺、短视频的审查日志)。
- 聘请广电法律顾问审核股权协议和合作协议(避免“变相出租”许可证)。
- 关注属地政策:如上海对“节目制作机构”要求至少完成3部备案剧目,北京要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