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全程网上办理,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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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需提前准备)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从业人员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实际经营收入、利润(可填0)
    • 是否有境外合作、合拍项目
  4. 许可证使用合规声明(无违规承诺)
  5. 其他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无业务”并提交。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撤销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
  •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作为续期或检查凭证。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到期不予续办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影响招投标、融资)
  • 连续两年未报,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七、常见问题

Q:忘记密码怎么办?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Q:公司刚拿到证,也要报吗?
→ 只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论是否满一年),必须申报。

Q:年报后还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吗?
→ 无需线下提交,但部分省份可能抽查,需保留原件备查。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登录系统,避免3月网络拥堵。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省可能有细微差异(如广东、浙江需额外上传审计报告)。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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