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全程网上办理,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需提前准备)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实际经营收入、利润(可填0)
- 是否有境外合作、合拍项目
- 许可证使用合规声明(无违规承诺)
- 其他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无业务”并提交。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撤销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
-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作为续期或检查凭证。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到期不予续办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影响招投标、融资)
- 连续两年未报,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七、常见问题
Q:忘记密码怎么办?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Q:公司刚拿到证,也要报吗?
→ 只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论是否满一年),必须申报。
Q:年报后还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吗?
→ 无需线下提交,但部分省份可能抽查,需保留原件备查。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登录系统,避免3月网络拥堵。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省可能有细微差异(如广东、浙江需额外上传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