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运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审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 |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非空壳)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材料(如地方广电局要求的补充说明)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进入“政务服务” → “年度审核”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 等待初审(约5–10个工作日)
- 通过后,带原件去窗口盖章或邮寄换证
- 未通过: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注销许可证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无实际经营(无节目、无收入、无人员社保)
- 材料造假(虚假合同、虚假人员)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六、年审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通过 | 许可证继续有效,盖章或换发新证 |
| 限期整改 | 30天内补材料,逾期注销 |
| 注销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播出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3月前提交
- 保留节目样片、合同、发票:证明真实经营
- 如为空壳公司:建议主动注销,避免被强制注销影响法人信用
📌 八、查询入口(国家广电总局)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在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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