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项目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量、收入情况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节目备案 是否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等(如有)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备案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完成年报才能申请换证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三年内不得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情节严重者,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年报系统”
  3.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4. 截图保存提交成功页面(建议打印存档)
  5. 关注系统状态,确认“已审核”或“已公示”

✅ 七、地方差异提醒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地方广电局系统补充申报,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或拨打12345转广电局咨询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完成年报,零业务也要报,逾期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报入口链接模板样表,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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