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类型的持证机构需参加年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制作公司)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锅安装服务)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各省广电局或总局通知为准)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发布通知,要求12月底前提交预审材料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步骤 说明
1 自查准备 检查公司是否有违规记录、人员变动、业绩完成情况等
2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3 提交材料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社保等
4 初审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5 总局复核 总局或省级局抽查或全面复核
6 结果公示 通过名单在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未通过者需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工作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
  2. 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 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4.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5.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6.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常见年审不通过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存在严重违规记录(如传播非法内容、被行政处罚)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中级职称人员不足)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虚假申报

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通过 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限期整改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不通过则吊销
不予通过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 异地经营需备案:如在北京注册、在上海设分公司,需在上海广电局备案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换证,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
  • 及时关注省局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单独系统或要求

官方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建议

如果你是节目制作公司,建议:

  • 提前准备3个以上已播出节目的证明材料(如播出截图、合同、上线备案号)
  • 确保中级职称人员社保连续缴纳
  • 如业绩不足,可考虑合作制作联合申报项目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如制作、播出、网络视听等),我可以给你一份针对性的年审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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