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类型的持证机构需参加年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制作公司)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锅安装服务)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各省广电局或总局通知为准)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发布通知,要求12月底前提交预审材料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1 | 自查准备 | 检查公司是否有违规记录、人员变动、业绩完成情况等 |
| 2 |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
| 3 | 提交材料 |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社保等 |
| 4 |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
| 5 | 总局复核 | 总局或省级局抽查或全面复核 |
| 6 | 结果公示 | 通过名单在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未通过者需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工作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
- 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常见年审不通过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存在严重违规记录(如传播非法内容、被行政处罚)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中级职称人员不足)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虚假申报
年审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通过 | 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限期整改 |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不通过则吊销 |
| 不予通过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 异地经营需备案:如在北京注册、在上海设分公司,需在上海广电局备案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换证,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
- 及时关注省局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单独系统或要求
官方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建议
如果你是节目制作公司,建议:
- 提前准备3个以上已播出节目的证明材料(如播出截图、合同、上线备案号)
- 确保中级职称人员社保连续缴纳
- 如业绩不足,可考虑合作制作或联合申报项目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如制作、播出、网络视听等),我可以给你一份针对性的年审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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