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条件

年检基本条件

  1. 持证有效性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般为2年,届满前需换证)。

  2. 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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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一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发行违规内容,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节目制作经营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条件

  3. 持续符合设立条件

    • 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
    • 资金与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部分省份可能调整),有固定办公场所以及必要的设备。
  4. 节目制作业绩

    • 需提交过去一年内实际制作的节目清单(如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综艺等),包括发行证明或播出合同。
    • 无业绩限制:部分省份允许“零业绩”通过年检,但需书面说明原因(如转型、项目筹备中)。 审查合规**
    • 制作的节目需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内容审核标准,无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度审核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2.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情况);
  5.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记录等);
  6.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7. 其他补充材料(如节目样片、合作协议等)。

不予通过年检的情形

  • 擅自变更许可证事项(如法人、地址、股权结构)未报备;
  • 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参与违规广告、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 违规被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报处罚。

年检流程与时间

  1. 时间:每年1-3月(具体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2. 流程
    • 线上提交材料(部分省份需先网上预审);
    • 省级广电局审核(可能抽查现场核查);
    • 通过后加盖年检合格章或换发新证。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可能细化要求(如增加“社会效益评估”),需咨询当地广电局;
  • 逾期处理:未按时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换证衔接:许可证到期前30日需申请换证,与年检可合并办理。

建议提前登录省级广播电视局官网查询最新通知,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转广电部门)核实细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条件”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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