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

注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需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的相关条件,以下是核心要求:


主体资格

  1. 企业性质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具备申请资格
  2. 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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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名称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如“影视制作”)。
    • 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或“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制作与发行”。

人员要求

  1. 主要管理人员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专职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编导等),需提供:
      •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覆盖申请前至少3个月)。
  2. 法定代表人

    注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

    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书面承诺)。


资金与场地

  1. 注册资本

    • 无明确金额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2. 办公场地

    需提供真实商用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符合消防要求)。


无外资承诺

  • 企业股权结构中不得含有外资成分(包括港澳台资本),需提交《无外资承诺书》。

其他材料

  1. 公司章程(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条款)。
  2. 业务发展报告(包括节目制作规划、市场分析等)。
  3. 设备清单(如摄像机、剪辑设备等,需与业务匹配)。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禁止性要求

  • 申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 不得制作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分裂、淫秽色情等内容的节目。

审批流程

  1. 地方初审: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如省广电局)。
  2. 国家终审: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审批。
  3. 审批时限:通常20-40个工作日(地方差异较大)。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期。
  • 变更备案:如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将面临罚款(违法所得1-5倍)、没收设备,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对“注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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