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攻略详解

许可证适用范围

  • 适用业务: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纪录片、综艺、广播剧等制作与发行。
  • 不适用:个人创作、非经营性节目(如UGC短视频)、仅网络平台播放且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内容。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事业单位或国有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人员要求
    • 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承诺书)。
  3.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额,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建议100万以上)。
  4. 其他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攻略详解


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申请表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公司章程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含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主要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简历、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期1年以上)。
业务发展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盈利模式等(需详细)。
股东构成证明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追溯至最终自然人)。

申请流程

  1. 注册账号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注册企业账号。
  2. 在线填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传材料扫描件。
  3. 初审
    省级广电局审核(5-10个工作日),材料不全需补正。
  4. 现场核查
    部分地区需实地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提前准备设备发票)。
  5. 终审发证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20-30个工作日),通过后发放电子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1. 人员社保
    3名专业人员需在本公司缴纳社保,不可挂靠(2023年起严查)。
  2. 外资限制
    股东含外资(含港澳台)需走特殊审批流程,通常无法获批。
  3. 年报与续期
    • 每年1-3月需提交年报(节目制作情况、财务审计报告等)。
    • 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逾期失效。
  4. 变更与注销
    • 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证。
    • 终止业务需主动注销,否则列入黑名单。

常见问题解答

  • Q: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吗?
    A:不可以,必须为企业法人。
  • Q:已制作的节目未持证能否发行?
    A:不可,无证制作节目将面临罚款(违法所得1-5倍)及下架风险。
  • Q:许可证全国通用吗?
    A:是的,但需在节目发行前向播出机构出示许可证。

代办建议

  • 费用:代办服务费约1.5万-3万元(含人员挂靠、材料整理)。
  • 风险:选择正规机构,核实其成功案例(可要求提供许可证编号查询真伪)。

后续合规要求

  • 节目备案:电视剧、动画片需在拍摄前向省级广电局备案(重点剧目需总局备案)。
  • 合作方审核:与播出平台、投资方签约时需出示许可证复印件。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模板材料、地方政策差异),可联系当地广电局或专业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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