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适用对象
- 持有河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所有机构(含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
- 2024年7月1日以后新办许可证的机构,今年免年检,但须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备案。
2025年检核心变化(预测)
| 变化点 | 说明 |
|---|---|
| 100%线上填报 | 继续沿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不再接收纸质邮寄。 |
| 财务数据接口 | 系统新增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数据对接,自动抓取2024年度企业年报中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无需手工填入,但需确认一致性。 |
| 节目成片上传 | 要求至少上传2部2024年已制作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的完整成片(含片头片尾),系统增加MD5校验,重复上传将被退回。 |
| 新增“短视频账号”备案 | 机构旗下用于节目宣发的抖音、快手、视频号,粉丝量≥10万的,须填写账号ID并提交3条最高播放量链接。 |
| 失信惩戒 | 2024年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机构,需先完成信用修复,否则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
材料清单(扫描件PDF/JPG,单文件≤10M)
- 年检承诺书(系统模板,法人签字+公章后扫描)。
- 营业执照副本(含2024年度年报回执)。
- 公司章程(2024年如有工商变更,须上传最新版)。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河南省财政厅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 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专项审计报告(重点:收入明细、成本明细、纳税明细,附表需列明每部节目名称、集数、收入金额)。
-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含购置发票、设备照片,需显示序列号)。
- 主要从业人员社保证明(2024年12月当月,至少3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人员)。
- 办公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2024年租赁协议+租金发票)。
- 已播出/发行节目列表(含节目名称、播出平台、播出时间、发行许可证号/网络备案号)。
- 内部管理制度(选题审片、版权管理、安全生产、保密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5项制度)。
-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2024年至少1次,附签到表、现场照片、培训课件)。
- 其他:获奖证书、版权登记证书、合作播出协议等加分材料。
线上操作流程(个人端)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河南省”→“制作机构业务”→“年检换证”。
- 完善“机构信息维护”模块(红色*为必填)。
- 按目录逐一上传材料,系统实时校验格式与大小。
- 提交“节目成片”栏目:
填写节目信息→上传完整成片(mp4,≤2G,1080P,H.264编码)→系统自动抽取首帧作为封面→点击“保存并提交”。
- 确认“数据一致性”弹窗: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市场监管局年报数据比对,差异>5%需写说明。
- 生成《2025年度年检申请表》→法人手机扫码电子签章→提交。
- 系统分配“收件编号”,可在“我的办件”中实时查看状态。
线下抽查(约20%比例)
- 河南省局在系统提交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并在官网公示。
- 被抽查机构需携带全部原件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现场核验。
- 现场重点:
- 财务原始凭证(发票、合同、银行回单)与上传审计报告是否一致;
- 设备实物与照片是否一致;
- 办公场所是否真实办公(查看门禁记录、水电费单)。
- 抽查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限期整改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时间节点(参考2024,2025以正式通知为准)
| 事项 | 时间 |
|---|---|
| 河南省局发布年检通知 | 2025年1月15日前后 |
| 系统开放填报 | 2025年1月20日—3月20日(24:00关闭) |
| 抽查名单公布 | 2025年3月31日前 |
| 现场抽查 |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
| 年检结论公示 | 2025年5月31日前 |
| 电子证照换发 | 2025年6月1日起,原许可证自动作废,可登录平台下载带二维码的新电子证照 |
常见退回原因(2024年数据)
- 审计报告未加盖骑缝章或缺少事务所二维码;
- 上传节目为“预告片”“片花”,非完整成片;
- 设备清单金额与审计报告固定资产表差异>10%;
- 社保证明非“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彩色打印件;
- 租赁合同过期或承租方非本公司;
- 法人未手写签字,仅盖人名章。
不合格后果
- 许可证到期后不予换发,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已备案但未拍摄的项目,撤销备案号;
- 银行、投资方、合作平台均可通过总局系统查询到“不合格”记录,影响融资与招投标。
提前准备建议
- 2024年12月前完成财务审计与专项审计,避免春节后排队;
- 节目成片提前导出高清版,上传带宽建议≥100M;
- 租赁合同、社保、设备发票若抬头为法人或股东个人,立即做“三流一致”变更;
- 提前在“信用中国”自查,如有行政处罚,尽快履行并修复;
- 建立内部“年检档案夹”,按上述12项材料命名,2025年1月系统开放即可一键上传。
官方咨询通道
-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0371-65888723(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 技术支持(国家平台):010-68006006(7×24小时)
-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371-69699022(仅线下抽查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