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海南省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简历、业绩证明)及专业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
    •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3. 资金与场地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 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必要设备(如摄像机、编辑机等)。

申请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含股东构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2. 专业人员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证明、业绩证明(如参与过的节目案例)。
    • 专业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海南本地缴纳)。
  3. 场地与设备证明

    •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设备清单(注明型号、用途)。
  4. 申请表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下载)。


办理流程

  1. 在线申报

    海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 登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http://lwt.hainan.gov.cn)→“行政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 提交材料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或邮寄至指定窗口。

  3. 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初审(5-10个工作日),通过后可能安排现场核查(场地、设备)。

  4.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海南自贸港政策虽放宽部分领域,但广播电视制作仍禁止外资。
  • 年检与续期:每年1-3月需提交年检报告,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 变更备案:如法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咨询方式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电话:0898-65203039(审批办)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2层
以上是对“海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6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