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认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认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证”)是中国境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的法定准入资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审批颁发,以下是认证的核心要点和流程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类型: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经营范围。
  • 禁止外资:股东追溯不得含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申请条件

类别 具体要求
主体资格 境内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社保记录)。
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广电行业违法记录(如虚假申报、违规发行等)。
场地与资金 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必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申请材料清单

  1. 基础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含股东构成)。
  2. 人员证明
    •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影视制作、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
    • 最近1个月社保记录(需体现公司名称)。
  3. 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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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地方广电局官网下载)。

  5. 其他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办理流程

  1. 地方初审
    • 企业注册地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如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由市级广电局受理)。
  2. 材料审核

    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能需补充材料或现场核查。

  3. 领证

    审核通过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年检制度:每年需参加广电局组织的年度审核(提交业绩报告)。
  • 变更报备:公司名称、地址、股权变更需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 外资限制:如引入外资,需注销该许可证,改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常见问题

  • Q: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
    A:否,仅限企业法人。
  • Q:许可证到期如何续期?
    A:到期前30日提交续期申请,需提供近2年业绩证明(如已制作节目清单)。

官方渠道

  • 查询入口: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行政许可公示”。
  • 地方咨询: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市广电局电话:010-86092000)。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政策差异),可提供具体省份,我会补充细化。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认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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