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金要求如下:
最低注册资金
- 无明确金额限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未对注册资金设定具体下限(如无需100万或300万等硬性要求)。
- 认缴制:注册资金可实行认缴制(无需实缴到位),但需在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中明确。
实际审核中的隐性要求
- 地方广电局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在实操中可能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认缴即可),以提高企业资质可信度。
- 外资企业限制:若涉及外资,需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且注册资金需符合外资准入要求。
其他关键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需为内资公司(不含外资)。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的简历及业绩证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广电行业处罚记录。
注意事项
- 动态核查:部分省份会在年检或换证时核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如办公场地、人员社保等),注册资金过低可能影响审核。
- 政策更新:建议咨询当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获取最新细则。
理论上无硬性注册资金门槛,但建议将注册资金设定为100万元及以上(认缴),以符合多数地方实操要求,具体需以当地广电局意见为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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