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的法定资质,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内资公司(不含外资),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禁止外资:股东、法人、高管均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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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一般建议≥100万)。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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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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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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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许可证》。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格式(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含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需公证)。 |
| 股东构成证明 | 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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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
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确保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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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按上述清单准备,确保人员社保、学历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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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线上: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提交电子材料。
- 线下:向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向北京市广电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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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 审核周期:20-30个工作日。
- 可能需现场核查办公场地及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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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 变更与注销:公司名称、地址、法人变更需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严禁外资成分,包括VIE架构或协议控制。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处1-5倍罚款,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问题
- Q: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
A:不能,必须为企业法人。 - Q:人员社保可否代缴?
A:需由申请公司直接缴纳,代缴无效。 - Q:可否加急办理?
A:无官方加急通道,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
代办建议
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1-3万元),但需核实其资质,避免虚假承诺。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政策差异),可补充说明所在省份,我会提供更具体指引。
以上是对“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