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到期更换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到期更换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通常简称“制作许可证”)到期后需及时办理换证(延续)手续,否则将无法继续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以下是2024年最新流程(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及各地广电局细化要求):


换证前提条件

  1.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60日(各地要求不同,如北京需提前60日,上海需提前30日);
  2. 持证机构无重大违规记录(如被行政处罚、节目内容违规等);
  3. 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等无重大变更(如有变更需先完成备案);
  4. 3年内有实际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已播出节目的备案或发行证明)。

换证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换证申请表 从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旧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最近3年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如发行许可证、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等(至少2-3部作品);
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单 如有股权变更需额外提交《股东变更备案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与许可证登记信息一致;
无违规承诺书 由企业出具,承诺无被广电部门处罚记录。

办理流程(以北京为例)

  1. 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制作许可证换证”→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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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材料初审

    广电局在5-10个工作日内反馈补正意见(如有问题需重新提交)。

  3. 现场提交

    初审通过后,携带纸质材料到政务大厅(如北京是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核验原件。

  4. 审批制证
    • 审核周期约20个工作日,通过后发放新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1. 逾期处理:若许可证已过期,需先提交书面说明(如疫情影响等),可能面临1-3个月整改期
  2. 跨省迁移:若企业迁址到其他省份,需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再到新省份重新申办;
  3. 外资限制:企业不能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否则需先完成股权变更;
  4. 代办要求:可委托代办,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政策咨询)
  • 地方广电局:如广东省局020-61292620,上海市局021-68788153
  • 官网查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栏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建议提前与当地广电局确认细节(如业绩材料格式、是否需原件等),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换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到期更换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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