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 企业名称、章程、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内容。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劳动合同。
  3. 资金与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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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额,但需与业务规模相适应。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江西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含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范围)。
  2. 人员证明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近3个月记录)。
  3. 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等)。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请

    • 登录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jiangxi.gov.cn)→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 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东3楼)。
  3. 审核与现场核查

    • 材料初审通过后,可能需接受现场核查(核实场地、设备等)。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时)。
  4.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届满前30日需办理延续。
  • 变更/注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变更需30日内向省广电局申请变更。
  • 禁止行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反动内容等,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

咨询方式

  •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791-88916075(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东3楼
以上是对“江西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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