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年度审核)需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在线填报,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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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访问官网:https://211.146.5.61:8000/(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检年报”模块。
- 用机构原许可证申请时的账号密码登录(若遗忘可联系辽宁省广电局或大连市文旅局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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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要求
部分年份大连可能要求同步提交纸质材料至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处(电话:0411-88151923),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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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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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基本信息
核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是否与许可证一致,如有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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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量:填写年度内制作的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等的部数、集数、分钟数(无制作填“0”)。
- 合作与交易:如有节目销售、版权交易、合拍等,需填写合作方名称及金额。
- 设备与人员:更新专业设备清单、持证从业人员数量(需与《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等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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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
- 填写营业收入(需与审计报告一致)、利润总额(亏损填负数)、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如广告、节目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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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违规记录:如实填写是否被行政处罚(如有需附整改报告)。
- 社会效益说明:简述节目对文化传播的贡献(如主旋律、公益类节目案例)。
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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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传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广播电视业务收入)。
- 节目样片(至少1部,上传视频链接或存储至U盘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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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特殊要求
部分年份要求提交《辽宁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表》(空表可在大连市文旅局官网下载),盖章后上传PDF。
时间节点
- 填报时间:通常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需书面说明延期理由)。
- 结果查询: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看“年检结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需30日内整改并重新提交。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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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节目制作如何填?
若全年无制作,需在“节目制作情况”填“0”,并在社会效益栏说明原因(如“筹备期未实际开展制作”)。 -
系统卡顿
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或切换“辽宁政务服务网”入口:http://www.ln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咨询渠道
- 辽宁省广电局:024-23448880
- 大连市文旅局:0411-88151923(工作日9:00-11:30, 13:30-17:30)
模板参考
- 节目制作情况示例:
“2023年制作纪录片《大连老街》1部,共5集,每集30分钟,已与大连电视台签订播出协议,无境外销售。”
建议填报前导出2022年已提交的年报作为模板核对,避免字段遗漏。
以上是对“大连广播证电视节目许可证年报怎么填呢”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