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即年度审核材料)需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或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指定系统 填报,以下是具体填报指南:
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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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系统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chinasarft.gov.cn)→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度审核”模块。
- 或登录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ln.gov.cn)查找“制作机构年报”入口(部分年份可能由省级系统单独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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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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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若系统未开放,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科) 或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以最新通知为准)。
填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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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审核表》(系统生成或官网下载)
机构基本信息、股东构成、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如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等产量)、从业人员数量、持证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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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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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2023年度制作发行的节目清单(含名称、时长、播出平台、发行许可证号等),附《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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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情况
至少3名以上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或职称证明(如编剧、导演、摄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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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无违规承诺书(模板系统提供)。
关键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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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大连地区通常要求 每年1-3月 完成年报(2024年可能延长至4月,关注辽宁省局通知),逾期可能被撤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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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一致性
财务数据需与审计报告一致;节目产量需与“国家广电总局备案系统”记录匹配(避免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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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若持证人员离职,需及时补充新人员资质,否则可能被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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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填报时选择“大连市”作为属地,上传材料需为PDF格式且加盖公章(单个文件≤10MB)。
常见问题解决
- 系统无法登录:检查浏览器兼容性(建议使用IE11或Chrome),或联系辽宁省局技术电话 024-23186666。
- 材料退回补正:通常因“节目业绩不符”或“人员资质缺失”,需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 线下咨询:大连市文旅局广电科 0411-88111366(建议提前电话确认办公时间)。
模板下载
- 年度审核表模板: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下载专区”→搜索“制作机构年度审核表(辽宁)”。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避免截止前系统拥堵,如有政策调整,以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是对“大连广播证电视节目许可证年报怎么填啊”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