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洛阳市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需提供简历、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 场地与资金:有固定办公场地和适应业务范围的资金(无明确金额要求,但需合理)。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专业人员材料:
3名主要管理人员(如编导、播音等)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简历。
- 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河南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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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其他: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到自然人,无外资承诺书)。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
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选择“洛阳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 现场提交:
- 初审通过后,携带纸质材料到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文广旅局窗口提交。
- 审核与领证: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址核查: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会实地核查办公场地,需确保真实存在。
- 年检要求:每年需参加河南省广电局组织的年度审核(通常1-3月)。
- 变更与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公司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咨询方式
-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79-63312345(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最新要求)。
- 河南省广电局传媒处:0371-65888606(政策咨询)。
提示:建议首次办理前先到窗口或电话咨询,确保材料格式无误,如需代理服务,选择本地正规资质机构(费用约3000-5000元)。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洛阳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