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洛阳办理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洛阳市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需提供简历、学历或职称证明。
  3.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 场地与资金:有固定办公场地和适应业务范围的资金(无明确金额要求,但需合理)。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专业人员材料

    3名主要管理人员(如编导、播音等)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简历。

  3. 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4. 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河南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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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他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到自然人,无外资承诺书)。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

    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选择“洛阳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2. 现场提交
    • 初审通过后,携带纸质材料到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文广旅局窗口提交。
  3. 审核与领证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址核查: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会实地核查办公场地,需确保真实存在。
  • 年检要求:每年需参加河南省广电局组织的年度审核(通常1-3月)。
  • 变更与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公司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咨询方式

  •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79-63312345(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最新要求)。
  • 河南省广电局传媒处:0371-65888606(政策咨询)。

提示:建议首次办理前先到窗口或电话咨询,确保材料格式无误,如需代理服务,选择本地正规资质机构(费用约3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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