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相关专业(如编导、播音、摄像等)的中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资金与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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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出具书面承诺)。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陕西省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2. 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的专业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需体现社保缴纳记录)。
  3. 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 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等)。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报

    登录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bdsj.shaanxi.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 线下提交

    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窗口(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

  3. 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 变更/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

咨询方式

  •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29-87966066(政务服务窗口)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以提高效率。

以上是对“陕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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