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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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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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相关专业(如编导、播音、摄像等)的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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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场地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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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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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出具书面承诺)。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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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陕西省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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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的专业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需体现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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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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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 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等)。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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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登录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bdsj.shaanxi.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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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窗口(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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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 变更/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
咨询方式
-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29-87966066(政务服务窗口)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以提高效率。
以上是对“陕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