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地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仅适用于中央单位或跨省业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官网:http://www.nrta.gov.cn -
省级广播电视局(多数企业选择此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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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企业)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企业)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企业)
具体需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部门申请。
申请条件
- 企业需为 内资公司(不含外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
- 有实际办公场地及必要设备。
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及股东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 3名专业人员的专业证书或劳动合同。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提交电子材料。
- 现场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版至办事窗口。
- 审核:约20-30个工作日(各地时限不同)。
- 领证: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及时报备。
- 外资限制:含外资的企业无法申请,需另寻合作模式。
查询官网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http://www.nrta.gov.cn
- 地方示例:
建议直接搜索“企业注册地省份+广播电视局”进入官网查询最新指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