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审批发放,具体办理流程和地点如下: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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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
适用于中央单位、央企或跨省业务的机构。
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省级/市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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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处)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大多数企业通过所在地的省级广电局申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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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质
- 企业需为内资公司(不含外资),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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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 公司章程及股东构成(需追溯至自然人,无外资)。
- 主要人员简历、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如毕业证、职称证书)。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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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线上: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提交电子版材料。
- 线下:部分省份需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需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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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领证
- 审批时间通常为20-3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纸质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需办理延续)。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申请,需纯内资。
- 年检:每年需参加广电局的年度审核(提交业绩报告)。
- 变更:如公司名称、地址、法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查询渠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结果公示。
- 地方案例: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会公示通过企业名单。
建议:直接联系所在地的省级广电局政务窗口(如“XX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大厅”),获取最新材料清单和办理指南,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退件。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