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构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具体根据申请主体的性质和业务范围确定管辖部门,以下是详细指南: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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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中央单位、跨省机构或特殊资质申请)。
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省级/地市级:
各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构申请。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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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北京:北京市广播电视局(http://gdj.beijing.gov.cn)
- 上海: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s://whlyj.sh.gov.cn)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的简历及资质证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相关行政处罚。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或地方局的“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公司章程;
- 主要人员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业绩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审核: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地方局可能更快)。
- 领证:审核通过后,现场或邮寄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成分(包括港澳台)均不可申请。
- 年检续期:每年需参加广电部门年检,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局。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国家广电总局政务大厅 010-86091111;
- 地方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获取联系方式。
建议优先通过 省级广播电视局 办理,流程更简化,如需进一步协助,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核实其资质)。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在哪里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