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等业务的法定资质,以下是2024年最新流程及注意事项,适用于境内企业: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广电行政处罚或吊销记录。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含股东构成。 |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如中国传媒大学相关学历)。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商业用途),附办公场所照片。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承诺无外资成分。 |
| 节目制作可行性报告 | 简述公司未来1年的节目制作计划(如短剧、纪录片等)。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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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审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上传材料PDF扫描件。
- 预审时间:5-10个工作日,反馈补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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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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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预审通过后,向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 关键步骤:部分省份需现场核查办公场地(如上海、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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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发证
- 省级广电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股东追溯至最终权益人,含外资(含港澳台)需走“外商投资影视企业”专项审批(流程复杂,建议避免)。
- 人员挂靠:部分省份严查“挂靠”行为(如浙江),需提供人员社保记录。
- 加急办理:北京、上海等地可加急(5-7个工作日),需额外费用(约1-2万元)。
后续合规
- 业务备案:制作重大题材(如革命历史、民族宗教)节目需提前向省级广电局备案。
- 年度审核:每年1-3月提交《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未提交可能被吊销。
代办建议
若时间紧迫或材料复杂,可委托本地广电资质代办机构(费用约1.5-3万元),但需确认其是否有成功案例(如近期办理过同类许可证)。
提示:2024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简化材料(如深圳),具体咨询当地广电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