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 企业名称、章程、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相关专业(如编导、播音、摄像等)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3. 资金与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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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一般建议≥100万元),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证明。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 基础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
  • 人员证明: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场地证明: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 申请表:浙江省广电局官网下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其他: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

办理流程

  1. 在线申报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选择“在线办理”。

  2. 提交材料
    按系统要求上传PDF格式的材料(需加盖公章),或到浙江省广电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现场提交。

  3. 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左右。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注意事项

  • 变更与注销:如法人、地址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终止业务需办理注销。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 外资限制:严禁外资以任何形式参与(包括VIE架构)。

咨询方式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0571-56353612(传媒机构管理处)
  • 官网http://gd.zj.gov.cn → “行政许可”专栏

建议提前与属地广电局沟通,确保材料符合最新要求,如需代办,可选择本地有资质的代理机构(需核实其合法性)。

以上是对“浙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浙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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