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2021年修订)

适用主体

  • 内资企业:可独立申请(不含外资)。
  • 外资企业:禁止申请(含港澳台资本需通过合资且中方控股51%以上)。
  • 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需注册为公司形式。

申请条件

类别 具体要求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如编导、摄像、播音等专业)。
注册资本 无明确下限(但建议≥100万元,部分省份会核查实缴情况)。
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场地要求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1. 公司注册

    确保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 人员资质准备

    招聘或挂靠3名影视专业人员(需社保记录,部分省份要求近1个月)。

  3. 材料准备(见下文清单)。
  4. 线上申报
  5. 初审与现场核查

    省级广电局初审(20个工作日内),可能抽查办公场地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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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终审发证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10个工作日),通过后发放《许可证》(有效期2年)。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申请表 总局平台填写后打印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含相关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 需含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需工商调档最新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规声明。
专业人员证明 3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期≥1年)。
业务发展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资金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注意事项

  1. 外资限制

    任何外资成分(含VIE架构)均会导致驳回,需提前核查股权穿透。

  2. 人员社保

    北京、上海等地要求社保记录满3个月,其他地区可能放宽至1个月。

  3. 年检与续期

    每年1-3月需提交年检报告,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4. 违规处罚

    无证经营可处1-5万元罚款,擅自制作时政新闻类节目可吊销执照。


常见问题

  • Q:能否以个人名义申请?
    A:不可以,必须以公司为主体。
  • Q:许可证全国通用吗?
    A:是的,但需在节目发行前向播出机构备案。
  • Q:办理周期多久?
    A:材料齐全约30-40个工作日,加急可缩短至20天(需符合条件)。

代办建议

  • 若人员或场地不达标,可咨询本地代理(费用约1.5-3万元,含挂靠人员)。
  • 优先选择有广电局合作关系的机构,避免虚假材料风险。

提示:政策可能随地区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广电局电话:010-86091111)。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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