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法律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适用主体

  • 内资企业:可独立申请。
  • 外资企业:禁止申请(中外合资需中方控股51%以上,且需专项审批)。
  • 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3. 资金要求

    无明确注册资本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建议注册资本≥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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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申请表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官网下载)。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公司章程 工商部门盖章的完整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主要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劳动合同(需社保缴纳证明)。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无外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承诺无外资成分。
节目制作计划 简要说明未来制作的节目类型(如电视剧、纪录片、综艺等)。

办理流程

  1. 地方初审
    • 公司注册地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如北京向北京市广电局申请)。
  2. 材料审核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需补正。

  3. 总局审批
    • 省级广电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终审(10个工作日)。
  4. 领证

    审批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股权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禁止行为:无证不得制作时政新闻、专题专栏等(需额外资质)。
  • 年检:每年1-3月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可能被注销)。

常见问题

  • Q:能否以个人名义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企业法人。
  • Q:外资企业如何参与?
    A:需通过中方控股的合资公司申请,且节目内容需符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 Q:办理周期多长?
    A:通常1-2个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可查询具体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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