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即“换证审核”或“业绩审核”)是每年必须完成的重要合规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2024年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操作流程:
年审时间
- 全国统一周期: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4月)。
- 逾期后果:未按时年审的许可证将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且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记录。
年审对象
- 持证机构: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含影视公司、MCN机构、短视频制作公司等)。
- 例外情况:许可证有效期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需提前申请延续而非年审。
年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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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官网下载,需盖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发新证需交回旧证)。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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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关键审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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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2023年度实际制作或发行的节目清单(如电视剧、网络剧、短视频、专题片等),附《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平台备案号(如“上线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 无业绩说明:若全年无制作,需提交书面说明(部分省份可能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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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资产证明
- 主要管理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制片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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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由地方局提供)。
年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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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填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或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局、上海局),填写年审表并上传材料。
- 注意:部分省份需先通过“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https://ys.nrta.gov.cn)提交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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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属地广电局行政服务窗口(如省/市广播电视局)。
- 部分省份支持邮寄(需提前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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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换证
- 审核周期:通常20-3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新证(或邮寄),旧证同步作废。
常见问题与应对
- 无节目业绩:可补充提交“合作制作协议”或“委托制作合同”,证明参与制作(需附第三方盖章证明)。
- 许可证过期:需重新申请,流程与新办一致(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查)。
- 跨省业务:需在业绩中注明节目在哪些省份发行,并附相关备案号。
地方差异示例
- 北京:要求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社会效益评估表》。
- 上海: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且重点审核网络微短剧备案情况。
- 广东:对短视频制作机构要求提供至少3个原创节目链接及播放量证明。
建议操作
- 提前1个月整理业绩材料,避免临近截止期系统拥堵。
- 咨询属地广电局:拨打“12345”转广电局窗口,确认最新要求(如2024年是否新增“网络微短剧专项审核”)。
- 留存凭证:保存提交回执和快递单号,以备后续查询。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模板下载或地方政策解读),可告知所在省份,我将提供针对性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