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通常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流程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但核心步骤如下: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4月或5月,需以当地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年审主体
- 持证机构: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含国企、民企、事业单位等)。
- 例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无需年审(需直接申请延续)。
年审流程(全国通用框架)
自查准备
- :
- 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如股权结构、无外资、专业人员等);
- 上年度是否开展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或说明);
- 是否有违规记录(如被行政处罚、节目被下架等)。
- 材料准备: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总局或地方模板);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合作证明等);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如编导、摄像等证书复印件);
- 其他要求材料(如审计报告、股权结构证明等)。
网上申报
-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等有独立系统)。
- 填写信息:
- 上传年审表、业务报告等电子材料;
- 确认机构信息无变更(如有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
提交纸质材料
- 报送至:属地县级或省级广电局(根据地方要求)。
- 注意:部分省份已全程电子化,无需纸质材料(如广东、浙江)。
审核与结果
- 审核周期:通常20-30个工作日。
- 结果公示:
- 合格:许可证加盖年审章或换发新证;
- 不合格:限期整改(3个月内),整改后仍不合格则注销许可;
- 未参与年审: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 北京、上海:需通过“首都广电”或“上海广电”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 广东:全程网办,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 四川: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省广电局传媒处。
- 常见问题:
- 无业务开展:需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无业务可能被注销;
- 股权变更:如有外资或股东变化,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
年审后管理
- 持续合规:年审后需确保业务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 许可证延续: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延续(非年审流程)。
建议提前1-2个月启动年审,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具体细则请以属地广电局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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