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适用对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如电视剧、综艺、动画片、专题片等)的机构(公司、工作室等)。
-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申请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适应业务范围的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有效期:2年,需提前30日办理延续。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适用对象:通过互联网(含APP、网站等)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平台(如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直播等)。
- 法律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6号)。
- 申请条件:
-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民营企业通常无法直接申请);
- 具备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核机制和技术保障能力;
- 注册资本需满足要求(如省级平台需1000万元以上)。
- 有效期:3年。
常见误区澄清
- 个人是否需要许可证?
个人制作节目无需许可证,但若通过平台发布,平台需持有相应资质(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短视频/直播是否需要?
平台需持证(如抖音、快手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普通用户发布内容无需单独申请。
无证经营的后果
- 擅自制作或传播节目可能被取缔、罚款(违法所得1-5倍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需具体办理,需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如营业执照、专业人员资质、股权结构证明等),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广电局或专业代理机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是什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