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有效期为 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办手续,以下是 2024年最新续办流程(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局要求为准):
续办时间
- 提前30-60天申请,避免过期失效(过期需重新申请,不可续办)。
- 例: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则需在 2024年11月1日前 提交续办。
续办条件
- 持证主体: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主体名称一致,且无重大违规记录。
- 人员资质:至少 3名以上 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简历、学历证明、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持证期间有实际开展业务(需提供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等)。
- 无外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不能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续办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 原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需交回。 |
| 公司章程 | 最新版,需含股东构成(需工商备案)。 |
| 主要人员证明 | 3名以上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 |
| 业绩证明 | 持证期间制作的节目清单、合同、播出平台证明(如优酷/电视台合作证明)。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
| 授权委托书 | 若代办需提供,法人签字。 |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 选择“制作许可证续办”→ 上传材料电子版。
- 材料初审
地方广电局(省级)5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材料不全需补正)。
- 现场提交
- 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 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审批发证
省级广电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后换发新证(有效期重新计算2年)。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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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重点核查:2024年起,多地严查“僵尸持证企业”(无实际业务或人员挂靠),需提供真实业务流水。
- 外资限制:如股东含外资,需先变更股权结构(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加急服务:部分省份可加急(如北京需额外支付加急费,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总机)
- 地方广电局:如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110(以官网为准)
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细节,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续办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