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条件
- 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交续办申请(逾期视为无证经营)。
- 持证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节目内容违规、被行政处罚等)。
- 企业资质无变更(如法人、股权结构、地址等需与许可证一致,若变更需先完成变更手续)。
续办流程
线上预审(部分省份要求)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 省级广电局官网,提交电子版材料预审(如北京、上海等地需先线上提交)。
准备材料
-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延续申请表》(官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最近3年的《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报告》(含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社会效益等)。
- 专项材料(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期间制作的节目目录(含名称、时长、播出平台)。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无外资承诺书(股东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
线下提交
- 将材料提交至 原发证机关(通常为省级广电局或直辖市文旅局),如:
- 北京: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上海:上海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处。
- 广东: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审核与换证
- 审核周期:20-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可缩短至15日)。
- 结果: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证(有效期延续2年);未通过需限期整改(3个月内可补正一次)。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企业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需提交追溯至最终股东的《股权结构图》。
- 节目备案:持证期间制作的节目需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备案系统”备案,否则影响续办。
- 费用:多数省份免费,个别地区收取工本费(约50-100元)。
- 地址核查:部分省份会实地核查办公地址(需与许可证一致)。
常见问题
- Q:许可证过期未续怎么办?
需重新申请,按新办流程提交材料,且可能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 Q:续办期间能否继续制作节目?
可以,但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续办,否则新节目无法上线。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地方办理:搜索“XX省广播电视局政务网”查询具体地址及电话。
建议提前2个月启动续办,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如需代理服务,需选择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机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续办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