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续办

续办条件

  1. 有效期届满前30天提出申请(逾期需重新申请)。
  2. 持证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内容违规、虚假申报等)。
  3. 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主体资质无变更(如有变更需先完成备案)。

所需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2. 续办申请表(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需加盖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 最近3年的节目制作业绩报告(包括已制作节目目录、播出证明等)。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6.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7. 无违规承诺书(声明持证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请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填写续办申请并上传材料。

  2. 线下提交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属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部分省份要求现场核验原件。

  3. 审核与批复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省级部门初审(20个工作日内)。
    • 广电总局终审(10个工作日内)。
    • 通过后换发新证,有效期延续2年。

注意事项

  1. 逾期未续办: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流程与新办一致)。
  2. 地址变更:若企业注册地址跨市/省,需先办理许可证迁移。
  3. 外资限制:企业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否则不予续办。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如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812(以属地为准)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续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续办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8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