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如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的必备资质,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境内公司(不含外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禁止外资: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办理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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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3.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建议100万以上(部分省份可能有隐性要求)。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被广电部门处罚的记录。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申请表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公司章程 工商调档的完整章程(含股东名单)。
法人及股东材料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专业人员证明 3名以上影视专业人员的: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③近1个月社保记录。
办公场地证明 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无外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模板由地方广电局提供)。

办理流程

  1. 公司注册

    先注册内资公司,确保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准备材料

    按上述清单准备,专业人员社保需提前缴纳。

  3. 提交申请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或国家广电总局(央企或跨省业务)。
    • 线上提交(部分省份开通政务网预审)+ 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4. 审核与现场核查

    • 审核周期:20-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时)。
    • 可能抽查办公场所(需悬挂公司标识、有基本办公设备)。
  5. 领证

    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可能不通过年检)。
  • 续期: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需核查近2年制作业绩。
  • 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法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广电局备案。
  • 外资限制:如股东变更为外资,许可证将被撤销。

常见问题

  • Q:个体户能否办理?
    A:不可以,必须是公司制企业。

  • Q:人员专业如何认定?
    A:影视制作、播音主持、动画设计、编导等相关专业均可,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 Q:办理费用?
    A:官方不收费,但需承担人员社保、材料打印等成本(约5000-1万元,若委托中介可能更高)。


政策依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2020年修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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