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日内 申请延续;
- 持证机构无重大违规记录;
- 业务范围、股权结构、法人等未发生重大变更(如有需先变更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以国家平台为例)
登录系统
- 入口:
进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点击“延续”。
填写申请表
- 在线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需包含: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 近三年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无业绩需说明原因);
- 持证期间无违规承诺书。
上传材料(电子版)
- 必要材料(PDF/JPG格式,需加盖公章):
- 原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近三年业绩报告(如节目备案号、合作证明等);
- 无违规承诺书(模板平台提供);
- 其他(如股权变更证明、办公场地证明等,如有)。
提交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生成 受理编号,可在线查询进度。
审核与领证
- 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内(地方可能更快);
- 结果:
- 通过:收到短信/系统提示,可选择 邮寄领取 或 现场换证(需交回原证);
- 不通过:需补正材料或整改后重新提交。
地方办理差异
- 省级平台:如北京、上海等地需通过本地政务服务网(如“首都之窗”、“一网通办”),流程类似但材料可能简化(如北京可免提交纸质件)。
- 查询入口:搜索“XX省广播电视局 政务服务”进入对应栏目。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建议提前2个月整理材料,避免因业绩不足或信息错误被驳回;
- 咨询渠道:
- 国家平台客服:010-86091111(总局);
- 地方广电局电话(如北京:010-55565100)。
- 有效期:延续后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 2年。
常见问题
- 无业绩能否延续?
需书面说明情况(如转型、暂停业务),但长期无业绩可能被要求整改。 - 法人变更怎么办?
需先完成变更备案(通过“变更”通道),再申请延续。
建议办理前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查看最新指南,或拨打 12345 转广电业务咨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延续网上办理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