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注销”。

  2. 地方政务服务网
    如广东(粤省事)、上海(一网通办)、北京(首都之窗)等,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


网上注销流程

登录系统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需与许可证登记主体一致)。
  • 首次办理需完成实名认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填写注销申请

  • 选择“注销”事项,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需包含:
    • 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注销原因(如终止经营、合并、分立等)。
    • 经办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上传材料(电子版)

  • 必要材料
    • 注销申请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拍照或扫描)。
    • 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传)。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注销的证明文件)。
  • 特殊情况

    若许可证遗失,需提交遗失声明(登报或官网公告截图)。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提交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生成办件编号(保存编号用于查询进度)。

审核与结果

  • 审核时限:通常5-10个工作日(各地可能不同)。
  • 结果获取
    • 审核通过后,系统发送电子《注销通知书》,可在线下载。
    • 需交回纸质许可证的,按提示邮寄至指定部门(到付或免费)。

注意事项

  1. 无债务纠纷:需先完成税务、社保等清算。
  2. 许可证遗失:需先发布遗失声明(部分省份要求登报)。
  3. 地区差异:如上海、广东等地可能需额外上传“清算报告”,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电话:12345转广电窗口)。
  4. 进度查询:登录原办理系统,输入办件编号查询。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政务服务热线)
  • 地方咨询:登录本地政务服务网查找“广电局”联系电话。

提示:注销完成后,需在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经营范围变更(若涉及),建议同步办理税务、银行账户等关联注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网上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网上办理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8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