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选择“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https://banshi.beijing.gov.cn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


办理条件

  • 主体资格:纯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所需材料(电子版)

材料名称 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件(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 工商部门盖章版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如毕业证、广电总局培训证书等)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无外资承诺书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盖章扫描

办理流程

  1. 注册登录
    在“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账号。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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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微信号
  2. 在线填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传所有材料(PDF或JPG格式,大小≤10MB)。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

  3. 材料预审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材料不全需补正)。

  4. 受理与审查
    预审通过后,正式受理并进入审查阶段(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领取证书
    审批通过后,可选择:

    • 邮寄领取:在线填写邮寄地址(免费)。
    • 现场领取: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6层B区窗口。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延续。
  • 变更/注销:需通过同一平台提交申请。
  • 咨询方式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55565555
    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111

常见问题

  • Q: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纯内资(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Q:人员专业如何界定?
    A:需提供影视类学历证书或广电总局颁发的培训证书(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以上是对“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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