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检(现称“年度报告”或“换证审核”)是持证机构每年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以下是2024年年检的最新要点和流程:
年检名称与政策依据
- 现行名称:自2021年起,原“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和“换证审核”(每2年换发新证)。
- 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及地方实施细则。
2024年年检关键时间节点
- 启动时间:2024年1月至3月(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截止日期:通常3月31日前完成线上提交,逾期可能面临警告或吊销许可证。
- 结果公示:6月底前在省级广电局官网公示通过名单。
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其他地区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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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度报告”。 -
填写年度报告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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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机构基本信息、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含发行收入、合拍项目等)、股东及资质变化、违规记录等。
- 重点:需如实填写“持证期间制作的节目清单”(包括网络剧、短视频、专题片等),无作品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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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样片(至少1部,需提供片头片尾截图及播出证明);
- 其他:如股权变更需提供新章程、新增专业人员需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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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审核(逢双数年)
2024年为换证年,需额外提交:-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邮寄或现场提交);
- 近两年无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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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
省级广电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者换发新证(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
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虚假申报:如虚报节目数量或收入;
- 无实际经营:连续2年无作品且无正当理由;
- 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被行政处罚;
- 资质不符:股东含外资或人员资质不达标。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机构股东不得含外资(含VIE架构),否则需整改。
- 节目备案:所有上线播出的节目需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系统备案,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局:010-65158221)。
未按时年检的后果
- 警告整改:限期1个月内补报;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报或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