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公告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公告》,,尊敬的各演出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本、副本)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延续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特此公告。,,文化和旅游局,,2023 年 6 月 1 日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公告

尊敬的各演出单位: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 47 号)的规定,现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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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演出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演出单位和演出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

4、已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

5、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公告

2、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演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演出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

5、演出节目单(包括节目名称、演出人员、演出内容等);

6、演出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演出人员的身份证明(演员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8、演出前 2 日演出场所的演出活动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流程

1、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https://zwfw.mct.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2、自申请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期并说明理由;

3、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后的正、副本。

注意事项

1、请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清晰;

2、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延期;

4、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日期]

是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期公告”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 1 对 1 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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