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7月,上海市对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主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及《上海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最新修订版),结合文旅部近期政策调整,新规重点如下:
审批权限调整
- 市级与区级分级管理:
- 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含外资、境外演员)仍由上海市文旅局审批;
- 内资演出(纯国内主体及演员)下放至各区文旅局审批(如黄浦、静安等),缩短审批时间至10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简化
- 取消部分证明:
不再要求提交“无外资承诺书”(通过系统联网核验),但需书面声明无外资成分。 - 增加线上提交:
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网办,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含演出经纪范围);
-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
- 场地使用证明(若为自有场地需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需剩余租期≥1年)。
人员资质新要求
- 经纪人社保要求:
需提供3名经纪人在申请公司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此前为1个月)。 - 继续教育:
持证经纪人需每2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线上课程由上海演出行业协会组织)。
监管升级
- AI生成内容备案:
若演出使用AI合成音视频(如虚拟偶像、数字人),需提前向文旅局备案技术安全评估报告。 - 实时巡查:
大型演出(5000人以上)需接入上海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实时上传现场音视频。
外资演出经纪机构试点
- 浦东新区特别政策:
在浦东注册的外资控股演出经纪公司(外资比例≤49%),可申请试点资质,但需额外提交:- 外资股东背景审查报告;
- 中方代表人具有演出经纪资格的证明。
有效期与续期
- 许可证有效期:仍为2年,但需在到期前30日提交续期申请(此前为60日)。
- 续期条件:近2年内无违规记录,且经纪人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注意事项
- 违规处罚加重: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如无证举办演唱会),罚款上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 动态核查:
文旅局每年随机抽查10%持证企业,重点核查经纪人社保、办公地址真实性。
建议通过上海市文旅局官网(whlyj.sh.gov.cn)或拨打021-23085000咨询最新细则,如需代办,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本地代理机构(需查验其《演出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