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7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主要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2021年修订)及配套政策,以下是最新关键规定的总结:
申请条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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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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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必须为内资企业(不含外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取消了原“需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的要求,改为“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实际审核中仍需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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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外资承诺
- 需提交《无外资承诺书》,股东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需提供股权结构图)。
申请材料简化
- 必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合规);
- 公司章程(含股东名单);
- 主要人员(不少于3名)的影视类职称证书或专业培训证明(如编导、摄像等);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取消材料:
- 原需的“企业验资报告”改为认缴制证明(无需实缴)。
审批流程优化
- 全程网办: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在线提交,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原20日)。
- 告知承诺制: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试点“告知承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当场领证,事后核查。
续期与变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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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
- 许可证有效期2年,届满前30日申请续期,需提交业绩报告(至少完成1部合规节目,如网络剧、短视频等)。
- 未开展业务的企业可能被暂缓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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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在线备案,无需换发新证;
- 股权变更导致外资成分需立即注销许可证。
重点监管内容
- 禁止事项:
- 不得制作时政类新闻节目(需另行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不得委托无证的“工作室”或个人制作节目。
- 年度审核:
- 每年1月提交“业务开展情况报告”,连续两年未报列入异常名录。
违规处罚升级
- 无证经营:最高罚款5万元,没收设备;
- 外资违规:吊销许可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操作建议
- 提前核查:通过总局平台查询企业是否涉及外资(含VIE架构)。
- 人员资质:建议至少雇佣3名有影视职称证书(如三级导演/编辑)的员工。
- 续期准备:提前6个月开始制作合规节目(如备案网络微短剧)。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细则),可联系属地广电局或专业代理机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规定是什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