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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名称
《湖南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加盖“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或市州文旅部门公章)。 -
许可范围
包括演出名称、举办单位、演出地点(如剧院、体育馆等)、时间、场次、演员名单(含外籍或港澳台演员需特别标注)、演出内容(如音乐会、话剧、演唱会等)。 -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实施细则》,需符合内容审查、安全、消防等要求。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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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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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演出举办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
- 演员名单、身份证明及演出内容脚本(含歌曲、台词等);
- 场地使用协议、安全预案、消防批准文件;
- 涉外演出需额外提交《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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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湖南省文旅厅或属地文旅局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作出决定(涉外演出可能延长至30日)。 -
领取方式
线上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证照,或线下窗口领取纸质文书。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仅限本次演出使用,需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执行,变更需重新报批。
- 外籍演员:需提前办理工作签证,禁止持旅游签证演出,审查**: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淫秽暴力等禁止内容,临时更换节目需报备。
- 监督举报:观众可拨打 12345 或湖南省文旅厅执法局电话 0731-85286000 投诉违规演出。
查询验证
- 官网渠道:登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hlyt.hunan.gov.cn/)→“政务服务”→“结果公示”。
- 二维码验证:纸质文书附二维码,扫码可核验真伪。